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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公告 710 - 人事室 | 2024-02-15 | 人氣:56
1、依據桃園市政府113年1月26日府人給字第1130020876號函辦理。 2、查「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九「子女教育補      助表」說明第5點規定略以,公教人員子女如具全(減)免      學雜費或已領取其他政府提供之獎(補)助情形,不得申請      子女教育補助。 3、次查教育部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實施旨揭方案定額減免私      立大專學生學雜費差額新臺幣(以下同)3.5萬元/年、高      中全面免學費...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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