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教育局為預估編列114年公教員工退休人數及所需退撫預算,請符合退休資格且擬於114年度退休之人員,
於本年(113)年1月31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填妥下表,逕送人事室。
●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自願退休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任職滿五年且年滿六十歲。
2、任職滿二十五年。
二、申請114年退休之教育人員須達指標數83以上,且年滿50歲。(指標數是年資+年齡的合計數)
三、未於教育局辦理114年退休申請調查時提出,嗣因特殊原因(如罹患重病)須申請114年專案退休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診斷證明)報經教育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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