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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710 - 人事室 | 2021-03-04 | 人氣:466

​​​​​​符合申請109學年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之同仁,請於110年3月15日前,填妥申請表1份(應簽名或蓋章)、學生證影本(須蓋有學校註冊章)

送人事室辦理。另申請國民中、小學子女教育補助費者,因係屬義務教育,修正簡化,由員工本崇法務實之態度及誠信原則提出申請,無需繳

驗戶口名簿、學生證(或收據)。至子女就讀夜(大學第二部)者,應檢附無職業切結書、高中以上須檢附學生證影本及繳費收據正本。

請同仁由線上差勤系統申請並列印,操作教學如附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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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線上差勤操作畫面--子女教育補助申請.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