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校學生返校領取物品說明:
1.依桃園市政府中華民國110年6月8日桃教小字第1100050676號
主旨:有關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疫情三級警戒期間(6月28日前)學生物品保管指引,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6月7日通報辦理。
二、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疫情三級警戒期間學生物品保管指引如下:
(一)考量現階段疫情嚴峻,請學校勿召集學生或家長返校領取物品,減少群聚或移動風險。
(二)俟疫情趨緩後,依教育局最新通知及各項防疫準則,請學校協助學生辦理返校領取物品事宜。
(三)各校畢業生成績單、畢業證書,以由學校代為保管為原則,倘若個別學生有急需者,請學校個案協助。
2.若有最新公文公告,將盡速公告於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