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配合旨揭選務工作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 各校教職員工參與選務工作講習,均以公假登記課務自理為原則。
若因課務或其他因素選擇參加星期六、日(或晚上)之場次,可補休
半日並於2年內補休完畢,惟課務自理。
(二) 擔任選務工作之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管理員者,於投票日前
一日至公所點領選票及佈置投開票所期間,同意准予公假派代,所
需經費由各校用人費項下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