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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教務處 | 2025-02-19 | 點閱數: 212
主旨: 轉知教育部為推動臺灣學術網路兒少不當資訊防護機制,請各校配合辦理相關規定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2月12日臺教資通字第1142700483號函辦理。
二、 依兒少權益保障法第46條規定,為保護臺灣學術網路的網路內容安全,教育部委託中山大學研發「不當資訊防護系統」,預防兒童與青少年透過臺灣學術網路瀏覽不當資訊內容,合先敘明。
三、 邇來瀏覽器廠商導入加密DNS查詢技術(DNS over HTTPS,簡稱DoH),若學校電腦的DNS IP設為臺灣學術網路以外的主機IP並啟用DoH安全機制,將會規避臺灣學術網路不當資訊防護機制。
四、 為避免前揭風險,請各校務必要求資訊教室及一般教室之公務電腦預設DNS設定應僅設定本市IP,確保防護機制正常運作,檢陳桃園市學術網路不當資訊防護網路環境調整說明手冊(如附件)。
五、 另考量不當網站變化快速,亦請各校宣導教育部兒少不當網站通報機制,如有發現新興未阻擋網站可儘速通報不當資訊防護團隊(電話:07-5252000#2515、信箱:tanwp@mail.nsysu.edu.tw、申訴網址:https://tanwp.kpprc.edu.tw/feedback),以利加速防護清單更新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