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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222 - 教務處 | 2024-09-01 | 點閱數: 837

 

******名單如附件,請自行留存貴子弟分機********

******113.9.2(一)開課********

 

其他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實施時間:113.09.02至期末結業式前一日(114.01.17),下學期亦同(開學日至期末結業式前一日)。每日放學後至下午5:30。為期一學年。

二、活動內容:家庭作業寫作、團康與體能活動、閱讀、才藝活動及生活照顧。

三、編班方式:每班以20~25人為原則,必要時得採混合年段編班。

四、服務人員:以本校教師意願優先聘任,不足時遴聘合格之校外師資。

五、收費方式:每小時收費25元,每學期收取

六、退費說明:學生請假,不退費;中途加入或退出仍以全月徵收,當月剩餘日數不予減收或退費;唯轉學生轉出、轉入可按日計算。

七、學生放學:學校統一放學時間5:30,請家長親自接送,並務必準時;如需提早,請事先與課照班老師聯絡請假,並負責學生放學之安全。如無法親自接送,請向教務處註冊組索取學生自行返家切結書,填寫後亦可報名。勿讓學生經常留滯學校。

八、學費補助:欲申請補助者請檢附下列相關證明文件,下學期開學一併繳交。

補助金額

身 份 別

證 明 文 件(請繳交影本)

全額補助鐘點費

低收入戶

113年度低收入戶證明(市政府區公所核發)

身心障礙學生

學生有效期內身心障礙手冊

原住民

戶口名簿上需註記學生原住民身份

部分補助鐘點費

情況特殊學生

導師證明

九、注意事項:學生參加課後照顧班,視同正式上課,需遵守相關規定(守時、守秩序、尊重老師同學及愛惜學校物品等),以利教學順利進行,並維護所有學生學習權益。若違規紀錄過多,將不再接受該生到班上課,並將剩餘未上課之已繳費用,按上課天數比例予以退還(受補助學生不退費)。

十、錄取後因故不參加課照活動,請儘快通知承辦yuann32@sjes.tyc.edu.tw(或電4523202#222),避免資源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