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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221 - 教務處 | 2025-05-13 | 點閱數: 55
主旨: 函轉客家委員會辦理「客語沉浸式教學」、「客語生活學校」及「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等計畫與線上申辦說明會,請查照。
說明:
一、 依客家委員會(下稱客委會)114年5月7日第客會語字第1146700334號函辦理。
二、 客委會為利申請單位瞭解旨揭各計畫推動重點與補助申請,訂於114年5月14日(三)下午2時至4時,於客委會視訊第3間會議室辦理計畫說明會(https://hakka3.webex.com/meet/hakka ),請惠予參與人員公假。
三、 請申請單位至少派1名代表出席,議程如附件,各補助計畫資料請至客委會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hakka.gov.tw )/首頁/資訊公開/下載區查閱。
四、 旨揭計畫原訂校(園)於114年5月30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由地方政府彙整初審後於6月30日送客委會,為利校(園)有充裕時間提案,將申請日期展延至114年6月15日,並順延地方政府彙整送客委會期限至114年7月15日。
五、 旨案各計畫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 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客語沉浸式教學計畫: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6月13日止,請以校(園)為單位,依前揭計畫規定,逕至客委會客語生活學校教學資訊中心系統/客語沈浸式教學計畫(https://school.hakka.gov.tw/Immersion/Login.aspx )填寫申請計畫相關資料(含申請表、計畫書、客語課程教學規劃(113學年度續辦學校免附)總經費預算表等),並列印及核章後(免備文),於114年6月13日(星期五)前寄(送)至本局(地址:325018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收件人:文教發展科劉小姐,聯絡分機:03-4096682#2013)。
(二) 客語生活學校:請有意申辦之學校於期限內逕至客委會客語生活學校教學資訊中心系統(網址:https://school.hakka.gov.tw )填寫申請計畫(含計畫書、申請表、經費概算表及聲明書)並列印及核章後,依限於114年6月13日(星期五)前逕寄(送)至中壢區中正國小總務處鍾政淦主任(地址:320桃園市中壢區榮民路369號)彙辦。
(三) 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為簡化行政流程及加速審查作業,請有意申辦之學校於期限內逕至客委會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實施計畫專區(https://school.hakka.gov.tw )填寫申請資料,請以學校為單位,填寫申請計畫相關資料並列印及核章後(免備文),請於114年6月13日(星期五)前寄(送)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謝承祐老師)。
六、 本案計畫補助經費請納入地方政府預算辦理,且不得與其他同性質補助款重複請領,如查有偽造不實之情事,應負法律責任,並撤銷補助,追繳已請領之補助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