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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661 - 幼兒園 | 2025-08-04 | 點閱數: 120

主旨:檢送本市婦幼衛生所早期療育宣導資料各1份,請協助廣
為宣傳,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婦幼衛生所114年7月25日桃婦幼衛字第
1140001145號函辦理。
二、為促進社區民眾對早期療育服務之認識與使用,本市婦幼
衛生所持續辦理早期療育評估、單項發展遲緩療育、分流
轉介業務,並製作宣導海報、宣傳單電子檔,及桃園市政
府新聞處宣導之影片,請貴校(園)協助張貼及宣傳。
三、隨函檢送旨揭宣導資料各1份,或請逕至桃園市特殊教育資
源網(https://special.tyc.edu.tw/)-特教業務單位-特殊
教育科-表件下載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