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司法院與本府合辦114年度推展公證法治教育研習一
案,請貴校薦送人員參加,並核予公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114年8月15日府人考字第1140232879號函辦理。
二、為使政府機關公務人員能適時指導民眾妥適運用公證制
度,爰辦理旨揭研習,課程規劃如下:
(一)講師: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主任公證人顏鴻彬。
(二)主題:公證制度面面觀—教您如何利用公證保障權利。
(三)時間:114年9月4日(星期四)下午1時30分至4時30
分。
(四)對象: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
(五)地點:本府13樓公務人力培訓中心。
三、請有意願參訓且經校長核准者,於114年8月27日(星期三)前逕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項下─「應用系統」─
「D6:終身學習入口網」─「人事單位」─「薦送報名」─「新增薦送報名」─「選擇課程(可多選)」─課程名稱查詢「桃園市政府」或課程代碼查詢「tycg1140904」,選擇本課程─「下載csv格式」填妥參加人員之身分證字號、姓名、上課假別(按,請填1X)後,上傳報名表,報名完成後之次日可至「薦送報名查詢」查詢報名結果。
四、本局獲配名額有限,採優先報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