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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221 - 教務處 | 2025-11-05 | 點閱數: 194

修正閩客語情境式演說競賽規則

看圖表述:每人限2至3分鐘,就抽中的圖稿,以本土語看圖說故事、自由揮表達。

改為

就文字表述:每人限2至3分鐘,就抽中的題目,以本土語自由發揮表達。

 

桃園市中壢區新街國民小學114學年度語文競賽活動實施計畫

114.11.7

  • 依    據:桃園市114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訂定及本校校務實施計畫。
  • 競賽宗旨:加強推行語文教育,提升語文能力以弘揚文化,並選拔參加校外語文競賽之代表。
  • 競賽對象:本校四、五年級學生,各項目每班皆須派一生參加;每班共9名學生參賽,採分年級方式辦理。
  • 競賽內容:
  • 競賽項目:演說(含國語、情境式閩南語、情境式客家語)、朗讀(含國語、閩南語、客語)、國語字音字形、寫字、作文,共9項,每項每班限派一生參賽,每生限參加一項。
  • 競賽規則與評分標準:如附件一。
  • 評審工作:邀請國語文相關專長老師擔任各項評審工作。
  • 比賽日期:114年12月5日(五)
  • 報名方式:參賽學生請填寫報名表(附件二)於114年11月14日(五) 中午12:40前交至教學組郁璇老師。114年11月18日(二)12:40於視聽教室抽出場序號及比賽題目,未出席者由工作人員代抽。
  • 優勝名額:各項競賽取第一名1名、第二名1名、第三名1名,頒發獎狀、獎品,以資鼓勵。
  • 團體獎獎項:各項比賽依參加人數給分,各項如有10人參賽,第一名10分、第二名9分、第三名8分,以此類推加總,四、五年級優勝前3名班級各頒給禮券以資鼓勵。
  • 區競賽代表:各項參加語文競賽獲校內前二名者,或上一屆入圍前三名者,為本校中壢區賽儲備選手,儲備選手須配合指導老師訓練時間及課程集訓。
  • 經費預算:本計畫經費概算表詳如附件(三)、附件(四),約新台幣17,320元整,由91Y-其他經費及家長會費支出。
  • 以上若有未盡事宜,賽前再另行通知。
  • 本計畫陳校長核可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附件一     桃園市中壢區新街國民小學114學年度校內語文競賽各項競賽規則及評分標準

項目

國語演說

競賽時間

4~5分鐘為限

競賽規則

比賽時間每人以4~5分鐘為限,選手一出聲即開始計時,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1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演說時間4分按一次鈴聲(短音),5分按二次鈴聲(長音)立即下臺。演講結束請回到原位觀摩,觀摩時應保持安靜、專注聆聽他人演說。比賽結束、評審講評完畢再離開。不得攜帶演講稿。

評分標準

語音(發音、語調、語氣)占40%,內容(見解、結構、詞彙)占50%,臺風(儀容、態度、表情)占10%。(演說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均一標準分數1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惟誤差在3秒之內者,考量按鈴操作,不予扣分)。內容完整、表達流暢、深具創意、態度從容、對答如流綜合給分。

項目

閩客語情境式演說

競賽時間

2~3分鐘為限

競賽規則

就文字表述:每人限2至3分鐘,就抽中的題目,以本土語自由發揮表達。

提問與回答:每人均限2分鐘,評審委員就選手所說的內容提問請選手回答,雙方以本土語相互溝通。

比賽時間每人以2~3分鐘為限,選手一出聲即開始計時,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1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演說時間2分按一次鈴聲(短音),3分按二次鈴聲(長音)演說結束後即開始問答。演說及問答結束請選手回到原位觀摩,觀摩時應保持安靜、專注聆聽他人演說。比賽結束、評審講評完畢再離開。*不得攜帶演講稿上台。

評分標準

語音(發音、語調、語氣)占40%,內容(見解、結構、詞彙)占50%,臺風(儀容、態度、表情)占10%。(演說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均一標準分數1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惟誤差在3秒之內者,考量按鈴操作,不予扣分)。

項目

朗讀(國語、閩南語、客語)

競賽時間

3分鐘為限

競賽規則

選手聞呼號後(開始計時)應即登台朗讀,比賽時間每人以3分鐘為限,時間到按一次鈴聲應立即下台。演講結束請選手把從工作人員手中領取之文章繳回,並留下觀摩,比賽結束才離開,同時請選手注意維持會場秩序。

評分標準

語音(發音及聲調)占45%(國語朗讀以一字多音審訂表為主),聲情(語調、語氣)占45%,臺風(儀容、態度、表情)占10%,如無法讀完全篇時不扣分。

項目

作文

競賽時間

90分鐘

競賽規則

監場員發「開始」口令時,始得翻閱試卷作答。試卷不得書寫姓名、校名或代表單位之名稱,限用藍色、黑色原子筆書寫,亦不得以詩歌韻文寫作,題紙試卷均不得攜出場。不能攜帶字典。

評分標準

內容與結構50%,邏輯與修辭40%,字體與標點10%。

項目

寫字

競賽時間

50分鐘

競賽規則

試卷不得書寫姓名、校名或代表單位之名稱;寫字一律用毛筆,依照題紙書寫,不必加標點符號,一律以教育部公布之標準字體為書寫標準。寫字用紙以一張為限,比賽用紙下可以舖墊布,不可墊置其他物品。

評分標準

筆法占50%,結構與章法占50%,正確與速度: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均一標準分數3分,未及寫完者,每少寫1字扣均一標準分數2分,一律以教育部公布之標準字體為書寫標準。

項目

字音字形

競賽時間

10分鐘為限

競賽規則

監場員發「開始」口令時,始得翻閱試卷作答。國語題目為200字(字音、字形各100字)試卷不得書寫姓名、校名或代表之單位名稱,作答一律用藍色或黑色原子筆,字體一律書寫標準字體。答案填寫後不得塗改,塗改後該題不計分。

評分標準

國語字音字形一律書寫教育部頒布國字標準字體,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每字0.5分,塗改一律不計分。

 

附件二   桃園市中壢區新街國民小學114學年度語文競賽報名表及題目

班級:        班    導師:              (簽名)

項目

參賽學生姓名

出場序

(抽籤後由教學組填寫)

題目

演說

國語

(題目三抽一)

3.假日生活的點滴

14.如果我有魔法

27.最讓我緊張的一件事

情境式閩語

(題目二抽一)

1.暗頓(晚餐)

5.踅夜市

情境式客語

(題目二抽一)

1.運動會表演

2.食夜(晚餐)

朗讀(題目三抽一)

國語

(題目三抽一)

四年級

7.松鼠先生的麵包

8.平凡的大俠

11.美食島

五年級

3.廉頗與藺相如

11.你一定會聽見的

12.藍色連身裙

閩語

(題目二抽一)

3.冬瓜糖霜

7.老師頓龜

客語

(題目抽一)

4.去看阿公阿婆

6.水粄仔

作文

題目當場公布

寫字

題目當場公布

國語字音字形

分享區有歷屆考古題

各處室公告/114校內語文競賽

說明:

1.四、五年級各競賽項目每班1名學生代表參賽,比賽日期為 114年12月5日(五)。

2.報名表請於114年11月14日(五)12:40前交至教學組郁璇老師。

3.演說組需選手自行撰稿,內容大約800字,國語指定三篇、閩語及客語指定二篇,11月18日(二)

  一篇參賽。

4.朗讀組請依指定文章如附件參賽,國語指定三篇、閩語及客語指定二篇。11月18日(二)抽一篇

  參賽。閩客語相關競賽音檔請參閱分享區/各處室公告/114校內語文競賽。

5.字音字形組提供練習卷如附件,國語部分分享區有歷屆考題供參。

6.閩語、客語演說及朗讀文章及題目出自各縣市語文競賽文章或全國語文競賽文章。

7.寫字組請自行攜帶毛筆、墨汁、硯台及抹布。

8.114年11月18日(二)12:40於會議室參賽選手抽出場序號及比賽題目,未出席者由工作人員代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