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1 - 教務處 | 2026-02-05 | 點閱數: 8
主旨: 轉知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下稱科教館)修正「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第12點附件7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科教館115年2月2日科實字第11502000612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館科展資訊管理系統(https://twsf.ntsec.gov.tw/Article.aspx?a=36&lang=1)下載。
三、 本案如有疑義,請洽科教館實驗組吳聖慧研究助理,電話:(02)66101234分機1509。
四、 檢附來文、發布令影本、旨揭要點與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