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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660 - 幼兒園 | 2026-03-17 | 點閱數: 18
主旨: 修正「桃園市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遷調作業補充規定」第七點、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桃園市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遷調作業補充規定」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