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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321 - 學務處 | 2026-06-26 | 點閱數: 12

一、    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
二、    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
三、    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
四、    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
五、    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
六、    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
七、    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
八、    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
九、    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
十、    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