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腸病毒防疫措施
主旨: | 有關本市配合「桃園市腸病毒防疫措施」公告辦理停課之補課方式,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本局112年8月31日桃教體字第1120085593號函諒達。 |
二、 | 本市公私立各國小(低年級)及幼兒園自112年8月29日起,配合「桃園市腸病毒防疫措施」公告第五項規定,於同1班級1週內出現2名以上腸病毒病童(不論腸病毒型別)時停課7日。 |
三、 | 為守護學生學習權益,倘經親師生溝通並達成共識後,於停課期間得依現行停課/補課計畫,於停課期間提供學生線上教學,或於復課後提供實體補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