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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710 - 人事室 | 2025-09-02 | 點閱數: 285

一、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辦理。

二、本校114學年度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組成置委員11人,其中票選委員經網路票選產生,全體委員名單如下:

    (一)當然委員:教務主任、學務主任、輔導主任、人事室主任等計4人(新任人事室主任為女性)。

    (二)票選委員:鄭○青、侯○霞、陳○貞、李○勇、莊○菱、朱○華、薛○青,計7人。

    (三)候補委員:計曾○渝、陳○吟、施○治、吳○彰、林○銘等5人。

三、本校114學年度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委員組成符合相關規定:

    (一)未兼行政職教師計7人,符合每滿三人應有一人為未兼行政職務教師。

    (二)男性委員4人、女性委員計7人,符合任一性別比率不得低於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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