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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710 - 人事室 | 2025-11-20 | 點閱數: 20

有關「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實施方案」及「各機關員工福利措施推動原則」,自1141114日停止適用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桃園市政府1141118日府人給字第1140230025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審酌各機關托育服務及福利措施事宜已得依「我國 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及「友善職場-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 推動方案」辦理,爰停止適用旨揭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