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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710 - 人事室 | 2025-12-03 | 點閱數: 96

「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考績()作業要點」業經銓敘部 1141124日部銓三字第1145901012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發布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桃園市政府1141117日府人給字第1140230025號函辦理。

二、請各機關學校於辦理114年度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相關事宜時,切實依現行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及旨揭要點辦理。

三、另銓敘部業規劃114年度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將以「公務人員考績審定作業流程簡化及智慧審查系統」進行報送,該系統啟用期程將另行通知,並請於該系統啟用後再據以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