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要點」業經銓敘部 114年11月24日部銓三字第1145901012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發布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桃園市政府114年11月17日府人給字第1140230025號函辦理。
二、請各機關學校於辦理114年度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相關事宜時,切實依現行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及旨揭要點辦理。
三、另銓敘部業規劃114年度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將以「公務人員考績審定作業流程簡化及智慧審查系統」進行報送,該系統啟用期程將另行通知,並請於該系統啟用後再據以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