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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710 - 人事室 | 2025-12-15 | 點閱數: 82

請加強宣導簡任(或相當簡任)第11職等以上公務員申請赴陸相關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依桃園市政府1141215日府人考字第1140356756號函辦理。

二、考量115年元旦及農曆春節連假將至,請各機關(構)學校 加強宣導申請赴陸相關規定,人員(對象)及違規態樣請參閱原函說明三及附件,以避免因未申請赴陸許可,致無法出境。

  • 376736800A_1140356756_ATTACH2.pdf
    1) 376736800A_1140356756_ATTACH2.pdf
  • 內授移字第1140933810號.pdf
    2) 內授移字第1140933810號.pdf
  • 府人考字第1140356756號.pdf
    3) 府人考字第1140356756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