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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710 - 人事室 | 2025-12-26 | 點閱數: 68

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訂定「機關發生重大災害或死亡安全衛生事故審議小組作業要點」,並自1151 9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桃園市政府1141224日府人考字第1140371172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