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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710 - 人事室 | 2025-12-29 | 點閱數: 93

有關支領東台加給人員不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21條第3項第2款規定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桃園市政府1141229日府人力字第1140375804號函辦理。

  • 府人力字第1140375804號.pdf
    1) 府人力字第1140375804號.pdf
  • 部法三字第11459033371號.pdf
    2) 部法三字第11459033371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