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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710 - 人事室 | 2026-03-02 | 點閱數: 14

修正「桃園市政府表揚傑出女性公務員實施要點」第8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桃園市政府115226日府人考字第1150050573號函辦理。

二、檢送「桃園市政府表揚傑出女性公務員實施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