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有關適用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之教職員退撫案件相關書表已完成訂定,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桃園市政府115年3月3日桃教人字第1150017623號函辦理。
二、依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以下簡稱個人專戶制退撫條例)施行細則第77條規定,本細則所適用各種書表格式,除第10條規定之書表格式,由退撫基金管理機關訂定外,由教育部定之。
三、為配合前開個人專戶制退撫條例之施行及相關實務作業,教育部訂定及增修適用個人專戶制退撫條例之教職員退 休、資遣、離職教職員退休金、遺屬金(含亡故退休教職 員個人專戶賸餘金額)及撫卹(含亡故教職員個人專戶賸 餘金額)等案件相關書表格式,共計訂定17張書表及修正2 張書表,說明如下:
(一)退休:訂定「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事實表(一般退休) 【個人專戶制用】」、「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事實表 (因公命退)【個人專戶制用】」、「公立學校教職員 退休事實表(一般退休)【個人專戶制用】【服務機關 (構)學校代填】」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事實表 (因公命退)【個人專戶制用】【服務機關(構)學校 代填】」等4張書表;修正「公立學校教職員因公傷病命 令退休證明書」1張書表。
(二)資遣:訂定「公立學校教職員資遣事實表【個人專戶制用】」及「公立學校教職員資遣事實表【個人專戶制 用】【服務機關(構)學校代填】」等2張書表。
(三)離職教職員退休金:訂定「離職教職員退休金給付申請 書【個人專戶制用】」1張書表。
(四)遺屬金:
1、訂定「遺屬一次(年)金或一次退休金餘額申請書 (因公命退)【個人專戶制用】」、「亡故退休教職 員遺族代表領受遺屬一次金同意書【個人專戶制因公 命退專用】」、「亡故退休教職員遺族領受遺屬年金 同意書【個人專戶制因公命退專用】」及「退休公立 學校教職員遺族一次(年)金請領順序系統表【個人 專戶制因公命退專用】」等4張書表。
2、亡故退休教職員個人專戶賸餘金額申請案:訂定「亡 故退休教職員個人專戶賸餘金額申請書(一般退休) 【個人專戶制用】」、「亡故退休教職員遺族代表領 受個人專戶賸餘金額同意書【個人專戶制專用】」及「亡故退休教職員遺族領受個人專戶賸餘金額請領順 序系統表【個人專戶制專用】」等3張書表。
(五)撫卹:訂定「公立學校教職員撫卹事實表【個人專戶制 用】」、「公立學校教職員撫卹金請領順序系統表【個 人專戶制用】」及「亡故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賸餘 金額申請書」等3張書表;修正「公立學校教職員因公死 亡證明書」1張書表。
四、前開表件於日後報送適用個人專戶制退撫條例之教職員退 撫案件時,請依其適用之規定及表格逕至教育部人事處全 球資訊網/人事業務/表格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