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育局辦理115年度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暨宣導一案, 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5年3月13日桃教秘字第1150019554號函辦理。
二、依法務部所訂定兩公約教育訓練及宣導計畫(辦理期間115 年1月至118年12月),市府每年度受訓覆蓋率須達70%(不限實體課程或線上課程),並由市府法務局彙整辦理成果函報法務部。請各校及各單位宣導同仁於115年6月15日前至「e 等公務員+學習平臺」點選有關「兩公約」人權課程學習,教育局將於115年10月份請各校回報受訓人數,以利彙整續辦。
三、另請學校運用校務會議、教師研習、班會或相關課程等適當時機,以適當方式,加強宣導兩公約人權理念。兩公約人權相關題庫及人權教材電子出版品,均建置於法務部人權大步走網站(路徑:首頁/推動兩公約/兩公約教材;網 址:https://www.humanrights.moj.gov.tw/),歡迎前往下載參考運用。
四、檢附說明一函文、附件及e等公務員+學習平臺「兩公約」人權課程表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