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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624 - 輔導室 | 2026-03-25 | 點閱數: 7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5年3月1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5801015號函辦理。
二、 請貴校(單位)踴躍申請旨案績優單位或績優人員者,並請於115年5月13日(星期三)前將推薦表、中輟溫馨輔導案例、簡報檔(1至2頁,需含2至4張照片)、佐證資料及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書面(請勿裝訂)各1式4份逕寄本市建國國中中輟中心,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候,並一併將電子檔寄至中輟中心承辦人電子信箱(anthony87512@gmail.com),以利審查。
三、 薦送人員資格及各推薦資料格式等事項請參閱旨揭評選計畫。
四、 檢附旨揭評選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