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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710 - 人事室 | 2026-04-09 | 點閱數: 38

有關「市府所屬機關學校115年監場人員工作講習」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考選部11547日選參字第1150001190號函辦理。

二、為培訓市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國家考試監場工作人員,本講習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參訓對象:符合考選部國家考試監場人員選聘要點第3 規定,為現任委任及相當委任以上公務人員或國民小 學以上合格教師,年滿20歲以上65歲以下,身體健康足以勝任監場工作,且在未來有意願參加國家考試監場工作者;另具有監場經驗但尚未領有國家考試監場人員識別證者,建請優先推派。

 ()訓練時間:

1、第一場次:11556(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

2、第二場次:11556(星期三),下午2時至5時。

 ()訓練地點:市府13樓公務人力培訓中心。

()講師:考選部卓研究委員梨明。

 ()參訓名額:每場次各130人(額滿為止,不接受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420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注意事項:講習時間共180分鐘,課程內容詳如講習程序 表。

三、本校參加教職員簽奉核准參訓請於115415日前逕送人事室辦理。

四、本講習參訓名冊將於115428日公布於本府人事處網 站,屆時請各機關學校自行下載並轉知參訓人員準時參 加,本府將不另發函通知,另請各機關學校核予參訓人員 公(差)假登記。

五、本講習將進行課後測驗,測驗形式為選擇題25題,每題4 分,答錯不扣分,以60分為及格標準,及格人員取得國家 考試監試人員識別證,非即擔任115年桃園考區監場人員, 本府另將於各項考試舉辦前再函請各機關學校推薦監場人 員。 六、檢送講習程序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