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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710 - 人事室 | 2026-04-25 | 點閱數: 39

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機關發生重大災害或死亡安全衛生事故審議小組作業要點」,增訂第12點規定,並自11551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桃園市政府115424日府人考字第1150104394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