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 710 - 人事室 | 2026-05-29 | 點閱數: 374

有關桃園市後備指揮部函送「後備軍人與補充兵緩召逐次召集及儘後召集處理規定」第二點附表一、第三點附表二 至附表四、第五點附表五、附表六、附表八至附表十、第 六點附表十一、附表十二、第七點附表十三、附表十四,業經國防部115429日以國全動管字第11554047461號令修正發布生效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桃園市政府115528日府人力字第1150142190號函辦理。

  • 376736800A_1150142190_ATTACH2.pdf
    1) 376736800A_1150142190_ATTACH2.pdf
  • 376736800A_1150142190_ATTACH3.pdf
    2) 376736800A_1150142190_ATTACH3.pdf
  • 府人力字第1150142190號.pdf
    3) 府人力字第1150142190號.pdf
  • 後桃園管字第1150005558號.pdf
    4) 後桃園管字第1150005558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