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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623 - 輔導室 | 2024-08-21 | 點閱數: 185

一、    依據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暨實施方式辦理。
二、    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 實施方式、流程圖暨參考範例各1份。
三、    有意申請之學生,請向本校輔導室特教組洽詢。